慣偷扒竊13元 被判拘役6個月
2015-06-15 11:19:47??來源:建陽新聞網 責任編輯:施柳清 我來說兩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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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犯搶劫罪、盜竊罪而兩次入獄的張某,出獄后不思悔改重操舊業。近日,筆者獲悉,張某因扒竊他人13元,被建陽區人民法院判處6個月拘役和1000元罰金。 2003年1月,張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。2012年7月,張某又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。兩次入獄的張某,出獄后仍然不思悔改。2014年8月4日,在建陽區一批發市場內,張某乘他人購物時,伸手盜走他人包內13元現金,當場被發現。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秘密手段在公共場所扒竊他人財物,其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。綜合張某的犯罪前科、如實供述、自愿認罪等情節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(許錦藝 徐維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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