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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一個教育家,朱子不論是賦閑家居,還是為官從政,都十分重視教育。其具體表現為,賦閑家居時以授徒講學為主,為官從政時則以推行社會教化為先;推行社會教化是其書院講學、學校教育實踐的一種擴展和延伸。朱子在知南康軍的到任榜文中指出,南康自古“民俗號稱淳厚”,“在昔既有,今豈無之?患在師帥不良,不加敦勸,是致頹靡”。文中出現的“師帥”一詞,“師”是老師,“帥”是地方長官,將此二者合為一體,表明朱子將政府官員視為是社會教化理所當然的推行者,其一言一行,都應是民眾效法的表率和良師,故推行社會教化,是朱子擔任各地地方官的主要政績之一。 作為一個卓有成效的教育家,朱子每到一處,必興辦教育,從而促進了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。在社會教化方面,則從敦勵風俗,約民以禮,政教并舉入手,以端正民風民俗。 在學校教育方面,紹興二十三年(1153)七月,朱子初至同安,面對的是學舍殘破,學子無書可讀以及資金匱乏,贍學錢被州學截留的狀況。故朱子主同安縣學的第一件事,就是上書泉州府學教授(《與李教授書》)及同安知縣,與其據理力爭,并具公狀申稟。強調“此色官錢終不可失,蓋此乃同安一縣久遠利害,非吾人所得用以徇一旦之私”。 朱子主同安縣學之始,就先后陸續發布了《同安縣諭學者》《諭諸生》《諭諸職事》等文告。引導諸生“致思于科舉之外,而知古人之所以為學”,其目的不在于“干祿蹈利”,而在于“語圣賢之余旨,究學問之本原”;不在于舉子之業,而在于“入于圣賢之域”;要求諸生以理義悅其心,專心致思,不受詞章之學所局限,要在日用“飲食起居之間”體會儒學的正心誠意之學,“而由之以入于圣賢之域”。為此,朱子制定各種學規,增修講問之法,在學中設講座,師生間可相互問答,展開討論,并撰《講座銘》立于學堂之上。為試補縣學弟子員,發布《補試榜諭》;定策試之法,發布《策試榜諭》;撰《策問》以策試諸生,共擬題三十三問,以孔孟儒學思想為主線。并親為諸生講解《論語》二十篇,撰《論語課會說》《請徐王二生充學賓申縣札子》。 為解決師資的不足,朱子邀請“留意講學,議論純正”的本縣徐應中,以及“天資樸茂,操履堅愨"的進士王賓充當縣學教師。又申縣批準,“特給廚饌,待以賓客之禮”。又上狀舉薦時年已五十的柯國才,因其家居教授常百余人,在當地講學頗有名望,朱子聘請其為縣學直講。 在教學設施上,朱子在縣學原有日新、匯征二齋的基礎上重建四齋,并以為舊名“匯征”有“以利祿誘人”之嫌,故分別以“志道”“據德”“依仁”“游藝”重新命名四齋,挑選本校學生任齋長、齋諭,并撰《更同安縣學四齋名》一文以記之。又建教思堂于明倫堂左,建經史閣于大成殿后。縣學缺少藏書,朱子又從福建帥司資助、民間募集,以及縣學殘存中整理這三種途徑,共得藏書一千二百多卷,藏之經史閣。朱子作《泉州同安縣學故書目序》《泉州同安縣學官書后記》記之。 同安是北宋名相蘇頌(1020—1101)的故鄉,但對其事跡,鄉人卻罕有知者,即使是其本族的子弟也說不清楚;相反,卻對北宋時本地區出現的曾公亮、蔡確、呂惠卿等人津津樂道。為表彰名賢,端正士風,朱子上狀得準在“縣學空閑地架造”蘇丞相祠。又撰《蘇丞相祠記》,贊揚蘇頌“博洽古今,通知典故,偉然君子長者”,學問淵博,能守大節,不與世俗同流合污,宣稱“此士君子之所難,而學者所宜師也”。又在縣學內建祠,祀奉被秦檜迫害致死的主戰派人士、南宋初曾兩度為相的趙鼎,以此向諸生傳播愛國抗金的思想,并表明自己主戰反和的立場。 朱子在同安興學數年,使同安的士風逐漸實現了從此前重詞章到重義理的根本轉變。同安的學子許升、王力行、許子春、陳齊仲、戴邁、林巒等成為朱子生平最早的一批入門弟子。他們與在此前后陸續從學于朱子的漳泉一帶的閩南弟子一道,成為朱子理學在閩南廣泛傳播的中堅力量。 淳熙六年(1179),朱子任南康知軍,到任即頒布榜文,其施政的三大綱領,養民力、敦風俗之外,就是興教育以“砥士風”。他指出,南康軍“比年以來,士風衰弊,而學校養士不過三十人",其原因,“良由長民之吏未嘗加意,使里閭后生無所從學”。因此,他希望“鄉黨父兄各推擇其子弟之有志于學者,遣來入學”。朱子在“公務之余,亦當時時詣學,與學官同共講說經旨,多方誘掖,庶幾長材秀民為時而出,有以仰副圣天子長育人材之意" 接著,朱子開始全力整頓軍學。首先,他在軍學學宮講堂之東建成濂溪周先生祠,張掛周敦頤像,而以二程配祀,樹立了學子心目中應有的圣賢偶像,并請張栻作《南康軍新立濂溪祠記》。又在講堂之西建成祀奉地方名賢陶潛、劉渙、劉恕、李公擇及曾謫居于此的北宋名儒陳璀的五賢祠,請“南渡四大家"之一的著名詩人尤袤作記。其次,就近選用學問淵博、德才兼備的儒家學者如新淦(今江西省新干縣)縣尉來擔任學職,并發布《招學者入郡學榜》公示,以吸引更多人前來。而朱子本人,則在公事之余,每隔四五日就到軍學講學,課程以講解《大學》《論語》等儒學經典為主。 朱子在南康興學的最大功績,是修復了廬山白鹿洞書院。淳熙六年(1179)四月,朱子在一到南康任即發布的《知南康榜文》中,就已向當地故老征詢白鹿洞書院舊址所在。“按圖經,白鹿洞學館雖起南唐,至國初時猶存舊額,后乃廢壞。未委本處目今有無屋宇?”同年十月,于荊榛莽叢之中發現書院遺址。對此,朱子深為感慨,他認為在廬山一帶道教宮觀、佛教廟宇“以百十計,其廢壞無不興葺。至于儒生舊館,只此一處。……而一廢累年,不復振起。吾道之衰,既可悼懼”。因此,他認為修復白鹿洞書院勢在必行。 朱子一面向朝廷呈報《申修白鹿洞書院狀》,一面撰《白鹿洞牒》向社會公示,以取得朝野人士的支持。但此事起初并未得到朝廷的支持,相反卻“朝野喧傳,相與譏笑,以為怪事”。但朱子并不為世俗之見所動搖,仍堅持進行書院的修復工作,并命軍學教授楊大法、星子(今江西省廬山市)縣令王仲杰籌措修復事宜,并請呂祖謙為之撰《白鹿洞書院記》。 淳熙七年(1180)三月,白鹿洞書院建成。在書院故基上“為小屋二十余間”。本月十八日,朱子率書院師生行釋菜禮,告先圣先師《白鹿洞成告先圣文》,自兼任洞主,親任導師,以《中庸》首章為諸生開講。此后,每到公余休息日,就到書院講學。黃榦《朱文公行狀》載:“每休沐,輒一至,諸生質疑問難,誨誘不倦。退則相與徜徉泉石間,竟日乃反。”朱子還曾以《白鹿書堂策問》,就前人如何繼承孔孟的道統圣傳策試諸生。 朱子還親自制定了《白鹿洞書院揭示》,作為書院學規頒示給學生,要求大家共同遵守。該揭示充分體現了朱子以“明人倫"為書院教育之本的宗旨,又明確了為學之序和修身、處事、接物之要,高度凝聚了朱子的理學教育思想。 為了擴充書院的藏書,朱子將劉仁季送給他個人,作為替其先父作傳的答謝之禮——《漢書》四十四通轉送給書院。又廣發信札,向江東、江西兩路諸使,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征集圖書,由此求到“本路諸司及四方賢士大夫發到文籍收藏,應副學者看讀”。為了辦好此事,朱子還請他在豫章的學生黃商伯協辦。他在寫給黃商伯的信中說: 白鹿洞成,未有藏書。欲干兩漕,求江西諸郡文字,已有札子懇之,及前此亦嘗求之陸倉矣。度諸公必見許,然見已有數冊,恐致重復。若以呈二丈,托并報陸倉,三司合力為之,已有者不別致,則亦易為力也。書辦,乞以公牒發來,當與收附,或刻之金石,以示久遠。 為了振興白鹿洞書院,朱子事必躬親,對如何避免征書重復這樣的小事也認真對待。而“刻之金石”,則是對獻書者的一種感激與鼓勵,是為書院久遠發展著想的一個明智之舉。文中提到的“陸倉”,指的是著名詩人陸游,其時正官江西常平提舉,故有此稱,這說明陸游也是朱子征集圖書的對象之一。 不僅如此,對在書院始復之初并不支持的朝廷,朱子也有辦法請其賜書。淳熙八年(1181)三月,朱子上狀乞請孝宗御筆為白鹿洞書院書額;并援引北宋太宗時,江州知州周述奏請以國子監本《九經》賜白鹿洞書院之例,請賜宋高宗手書石經及印本《九經注疏》《論語》《孟子》等書。由于前有太宗皇帝之先例,此請出乎意料的順利。尤其是御書書院匾額,無形中使白鹿洞書院的修復得到了皇帝的恩準和“欽定”。 淳熙八年(1181)二月,朱子邀請陸九淵來書院講學。陸九淵為諸生講論“君子喻于義,小人喻于利”一章,留下了著名的《白鹿洞書院論語講義》。由于所講“切中學者隱微深錮之病,蓋聽者莫不竦然動心焉”。朱子特為作跋,后又刻石為記,使學生得以時時警省。 為增加師資,朱子還聘請“年德老成”“績效可觀”,能“表率生徒”的學錄楊日新為書院堂長。朱子的門人劉清之、黃榦、李燔、林用中等相繼在書院講過學。當時,從學于白鹿洞書院的朱門弟子有曹彥約、曹彥純、胡泳、呂炎、彭方、熊兆、蔡念成等二十多人。 淳熙八年(1181)九月,朱子任浙東提舉,任職時間前后不過一年,且忙于救災,但他仍十分重視教育。次年二月,朱子奉使巡歷至婺州東陽,曾至東陽郭氏石洞書院講學,贈送所著《大學章句》和《中庸章句》。在上虞縣(今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)清風峽的潘氏月林書院,與潘畤相與講明性命之學。在浦江縣西北泉亭,因朱子講學于此,后人建起了月泉書院;在黃巖縣(今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)杜家村,為“晦庵先生與南湖二杜公講學之地”,后杜氏子孫建起了樊川書院;在奉化縣(今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)龍津館,朱子曾“泊舟于此,率諸生講學焉”,后人建龍津書院。在朱子經履講學之地,后人相繼而建的書院還有,諸暨舊縣署側的紫陽精舍,松陽縣西的明善書院,縉云縣的獨峰書院、美化書院、五云書院,紹興府城臥龍山西崗的稽山書院等。 永嘉縣學內有一座秦檜祠,淳熙九年(1182)八月,朱子得知此事,特移文毀之。文中怒斥秦檜-- 歸自虜廷,久專國柄。內忍事仇之恥,外張震主之威。以恣睢戳善良,銷沮人心忠義剛直之氣;以喜怒為進退,崇獎天下佞諛偷惰之風。究其設心,何止誤國!……天不誅檜,誰其弱秦! 何況,“學校實風化之源”,如此誤國的權奸廁立于此,“何以為訓?”行文酣暢淋漓,一氣呵成,既表明了朱子力主抗金的一貫立場,也表明朱子認為在學校教育中,應為學生樹立愛國愛民的正確典范,而不是如秦檜那樣禍國殃民的奸邪。 紹熙元年(1190),朱子出知漳州。一到任即往孔廟祭拜,作《漳州謁先圣文》。整頓學校,是其重要政務之一。郡學教授張某品行不端,朱子將其開除,并訓斥為之說情者: 教授受朝廷之命,分教一邦,其責任不為不重,合當自行規矩。而今卻容許多無行之人、爭訟職事人在學,枉請官錢,都不成學校!士人先要識個廉退之節。禮義廉恥,是謂四維。若寡廉鮮恥,雖能文要何用! 為培養士子的廉退之節,為郡學諸生樹立可以效仿的正人端士形象,朱子延請郡士黃樵、施允壽、石洪慶、李唐咨、林易簡、楊士訓、陳淳和徐寓八人,入郡學教授諸生,并發布《漳州延郡士入學牒》。牒文對延此八人的原因,“以州郡尊賢尚德之心有所未至,致使諸生無所薰陶涵養”作了說明;對此八人的學問和操履一一作出評價,希望凡學之子弟,從此有“良師畏友之益,庶幾理義開明,德業成就"。 公務之余,親自到府學講學,是朱子從政以來的慣例,在漳州也不例外。王懋竑《朱子年譜》載其“時詣學校訓誘諸生如南康時,其至郡齋請業問難者,接之不倦”。清代光緒《漳州府志》記載:“(先生)尤留意于學校,……旬之二日,又領官屬下州學視諸生,講小學為正其義。六日下縣學,亦如之。”這就是說,每旬逢二、六日,即每月有六天到州、縣學講學,成為朱子從教慣例。 朱子在漳州,是其刊刻圖書最多的一個時期,刻書的地點均在漳州府學(即郡齋)。刻印的圖書有《大學》《論語》《中庸》和《孟子》,即所謂“四書”;《書》《詩》《易》和《春秋》,即所謂“四經”,以及《近思錄》等。這些圖書,是漳州士子接受儒學傳統教育的主要教材。 紹熙五年(1194),朱子任荊湖南路安撫使。他在《潭州到任謝表》中就提出“學兼岳麓,修明遠自于前賢”,“假之師帥之職,責以治教之功”,表明振興湖湘的教育事業,是朱子此行的目標之一。 針對岳麓書院“師道陵夷,講論廢息,士氣不振”的狀況,朱子聘請了黎貴臣、鄭貢士擔任書院的講書職事。又擴大書院規模,于額外增加學生十名,以解決“有志之士不遠千里求師取友”而“無所棲泊”的困難。且按照州學的同等待遇,“日破米一升四合,錢六十文”。又增置學田五十頃,供書院祭祀,師生教學之用。 朱子把《白鹿洞書院揭示》作為岳麓書院的學規,湖湘學子將此稱為“朱子書院教條"。政事之余,則入書院與州學為諸生講學。王懋竑《朱子年譜》載: 先生窮日之力,治郡事甚勞。夜則與諸生講論,隨問而答,略無倦色。多訓以切己務實,毋厭卑近而慕高遠,懇惻至到,聞者感動。 據其弟子記載,朱子“在潭州時,詣學升堂,以百數簽抽八齋,每齋一人,出位講《大學》一章。講畢,教授以下請師座講說大義”。某日,“先生至岳麓書院,抽簽子,請兩士人講《大學》,語意皆不分明。先生遽止之,乃諭諸生曰:‘前人建書院,本以待四方士友,相與講學,非止為科舉計。某自到官,甚欲與諸公相與講明。一江之隔,又多不暇。意謂諸公必皆留意,今日所說,反不如州學,又安用此贅疣!明日煩教授請職事共商量一規程,將來參定,發下兩學,共講磨此事。若只如此不留心,聽其所之。……不理會學問,與蚩蚩橫目之氓何異?’” 由于年久失修,岳麓書院當時已有“久浸廢墜”之患。為此,朱子在湖南,還將書院修復一新。明人陳鳳梧《岳麓書院序》載:“晦庵尋安撫湖南,更建爽塏,以待四方學者。規模宏闊,教條詳明,一時湖南道化之盛,至比鄒魯。所謂學徒千余人,食田五十頃,載諸碑刻,不可誣也。” 始建于北宋咸平四年(1001),位于湘江西岸的湘西精舍,經北宋末劉輔之重修后,又毀于紹興兵火。朱子在精舍舊址上予以重建,未完工而離任。當時其門人邵武饒干(字廷老)官長沙令,朱子便委托他總其責,以續成之。 在社會教化方面,朱子在各地從政時也極其重視,將其列為與學校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,曾制定一系列敦勵風俗的條例和鄉規民約,張榜公示,加以推行。 在同安,針對此地舊習“無婚姻之禮,里巷之民貧不能聘,或至奔誘,則謂之引伴為妻,習以成風。其流及于士子富室,亦或為之”的現象,朱子特為發布了《申嚴昏禮狀》,予以嚴禁;并查閱了《政和五禮》中有關士庶婚娶儀式的條文予以公示,要求百姓遵守。 在南康,在朱子到任即頒布的榜文中,就有推行社會教化的“敦風俗”。 他指出,南康自古“民俗號稱淳厚",“在昔既有,今豈無之?患在師帥不 良,不加敦勸,是致頹靡”。故他希望“管下士民鄉鄰父老,歲時集會,并加教戒。……使后生子弟咸知修其孝弟忠信之行,入以事其父兄,出以事其長上,敦厚親族,和睦鄉鄰,有無相通,患難相恤,庶幾風俗之美不愧古人”。 至于如何敦厲風俗,朱子主要著眼于挖掘南康的歷史文化資源,表彰當地以忠孝節義聞名于后世的歷史人物,以扭轉當地百姓迷信佛教,子弟拋棄父母遁入空門的頹敗民風。在《知南康牒文》中,他委命南康軍學楊教授、毛司戶全力負責,須逐一落實的事項有九項:尋訪“康復帝室,勤勞忠順”的晉太尉陶侃的遺跡;為“及登宰輔,優有武功”的晉太傅謝安立祠;為“隱遁高風”“忠義大節”的晉陶淵明立祠;修復以孝行聞名于世的陳朝司馬暠、司馬延義,唐朝熊仁贍墓地和旌表門閭;尋訪白鹿洞書院遺址;旌表“釐婦守節”的建昌義門洪氏;為曾在北宋熙寧中知南康的理學開山祖師周敦頤立祠;修復“避世清明,高蹈物表”的西澗劉渙、劉恕父子的故居和墳墓;尋訪北宋諫議大夫陳瓘的遺跡。 以上所列事項,朱子在任期內幾乎全部落實辦妥。除了修復白鹿洞書 院、創濂溪祠,以及祀奉陶淵明、劉渙、劉恕、李公擇、陳瓘的五賢祠之 外,他還在修復的劉渙墓前建“壯節亭”,并為之作記(《壯節亭記》)。為唐朝孝子熊仁贍之墓作祭,撰《告熊孝子墓文》。又為重修后的陶侃廟上狀申請賜額等。 將儒家典籍通俗化,用以敦厲風俗,把孔子“孝悌也者,其為仁之本”的思想廣泛播向民間,是朱子在南康的治績之一。他對南康窮家子弟多出 家,棄父母于不顧,有悖人倫的風俗極為反感,特撰《示俗》一文,廣為公示。此文專門俗解《孝經庶人章》,原文僅五句:“用天之道,因地之利,謹身節用,以養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”朱子將“因地之利”解釋為“依時及節耕種田土”;將“謹身”解釋為“不作非違,不犯刑憲",即不作非法違法,觸犯法律的事。總評為: 庶人,謂百姓也。能行此上四句之事,方是孝順。雖是父母不存,亦須如此,方能保守父母產業,不至破壞,乃為孝順。若父母生存不能 奉養,父母亡歿不能保守,便是不孝。不孝之人,天所不容,地所不載,幽為鬼神所責,明為官法所誅,不可不深戒也。 最后幾句尤為精彩: 以上《孝經庶人章》正文五句,系先圣至圣文宣王所說。奉勸民間逐日持誦,依此經解說,早晚思惟,常切遵守,不須更念佛號佛經,無益于身,枉費力也。 朱子在此以孝道來反佛,可謂擊中要害;而以《孝經》來取代佛經,要求百姓廣泛誦讀,這就使儒家經典不再僅僅局限于書院、官學的課堂之內,而是廣泛迅速地以一種通俗化、大眾化的形式向民間傳播,這在儒學傳播史 上,可謂是一個創舉! 淳熙六年(1179)八月,朱子還公示了《曉諭兄弟爭財產事》榜文,根據《禮經》和法律條文,嚴申“別籍異財之禁”,指的是父母在世,兄弟不得分家。其時,建昌、都昌兩縣各有一例母親在堂,而兄弟私分財產案,朱子以此為例,向南康屬下各縣曉諭,嚴禁此類“棄違禮法、傷害風教”之事發生,勸諭百姓人人都像陳兩司馬、熊孝子、義門洪氏那樣“務修孝弟忠信之行"。 在浙東提舉任上,朱子的主要任務是救荒,而勸誡富戶出錢出力也是其救荒的有力措施之一。他將此與敦厲民風結合起來,在《勸立社倉榜》中,他鼓勵富戶“心存惻怛,惠及鄉閭,出力輸財”,認為此舉有助以“養成閭里睦姻任恤之風”。 在漳州知州任上,面對“政由教化未明,風俗薄惡”的現實,為敦厲民風,朱子“到郡,首頒禮教”,釆取了約民以禮,政教并舉,勸諭百姓,打擊邪惡等一系列措施。 針對“民未知禮,至有居父母喪而不服衰绖者”,發布《曉諭居喪持服遵禮律事》。“采古喪葬嫁娶之儀,揭以示之,命父老解說,以訓子弟。” 針對漳州地區“魔教”盛行,“男女聚僧廬為傳經會,女不嫁者私為庵舍”、“不昏之男無不盜人之妻,不嫁之女無不肆為淫行”的惡習,朱子發布了《勸女道還俗榜》,嚴禁立私庵,勒令女道還俗回家。 北宋陳襄的《勸諭文》是一篇著名的以振興社會道德教育,美厚社會民風,復興禮義之俗的政論短文。全篇正文僅九十六字,提出了: 為吾民者,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敬、子孝。夫婦有恩,男女有 別,子弟有學,鄉閭有禮。貧窮患難,親戚相救;昏姻死喪,鄰保相 助。無墮農桑,無作盜賊,無學賭博,無好爭訟;無以惡凌善,無以富 吞貧。行者讓路,耕者讓畔,班白者不負戴于道路。則為禮義之俗矣。 朱子對此文極為贊賞,略加改動數字,加上原文注解,并作跋語加以“揭示",改題為《揭示古靈先生勸諭文》,張榜公示,曉諭民眾,希望“同保之人今仰互相勸戒”,“保內如有孝子順孫、義夫節婦,事跡顯著”,“當依條旌賞";其不率教者,“依法究治"。 與此同時,朱子根據漳州民間流行的各種惡習,歸納出十條端正民風,勸民遵守的禁令,名《勸諭榜》。內容涉及孝順父母,恭敬長上,和睦宗姻, 周恤鄰里,禁止奸盜、禁止賭博,不得傳習“魔教”,禁止寺院男女晝夜混雜,等等,目的就是為了“美厚”社會風俗。為了擴大影響,以利傳播,他還將一些“有補于風教”的圖書如《家儀》《鄉儀》等在漳州刻印出版。 對朱子在漳州教化,敦厲民風的治績,其門人陳淳有如下評價: 先生在臨漳,首尾僅及一期,以南陬敝陋之俗,驟承道德正大之化,……平日習浮屠為傳經禮塔朝岳之會者,在在皆為之屏息。平日附鬼為妖,迎游于街衢而掠抄于閭巷,亦皆相視斂戢,不敢輒舉。良家子女從空門者,各閉精廬,或復人道之常。四境狗盜之民,亦望風奔遁,改復生業。 朱子官知潭州兼荊湖南路安撫使時間不長,興教化是其治績之一。其所 頒布的《約束榜》中所列的四十八條禁令中,內容除以整詞訟、戢奸吏為主之外,其中與敦厲民風有關的內容有:針對潭州軍民賭博成風,公然設柜坊聚賭的惡習,他下令拆毀柜坊,并張榜公示:“禁止百姓及軍人賭博,…… 如有前項違犯之人,……一例追斷施行。”他對名列五岳之一的衡山風景 區遭到亂砍濫伐,致使“林木摧殘,土石破碎”,森林植被受到嚴重破壞極為痛心,為此他下令曉示當地民眾,一是“不得似前更行斫伐開墾”;二是開展綠化,“即令寺觀各隨界分,多取小木,連本栽培,以時澆灌,務令青活,庶幾數年之后,山勢崇深,永為福地"。 |